发布日期:2023-03-18 10:43 浏览量:
各系部及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成绩管理,避免成绩录入、报送过程中出现疏漏,确保学生成绩准确无误,根据《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学生考试成绩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成绩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学院学生考试成绩由教务处专人负责管理,系部考试成绩由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成绩录入严格程序要求
1.期末考试成绩由相关任课教师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七天内,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登录教师个人账号录入任课班级学生成绩,同时将学生电子版成绩单及相关考核材料(体现学生成绩评价的依据)、原始纸质版成绩单一式两份(需由本人签字,系部盖章)后,一起交课程所属系部存档,公共课学生电子版成绩单和一份原始纸质版成绩单由公共课系部教学秘书收齐后转给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存档。
2.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评阅考试材料后将学生电子版补考成绩单及相关考核材料(体现学生成绩评价的依据)、原始纸质版补考成绩单一式两份(需由本人签字、系部盖章)后,一起交课程所属系部存档,公共课学生电子版补考成绩单和一份原始纸质版补考成绩单由公共课系部教学秘书收齐后转给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存档。学生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统一录入。
三、特殊情况处理
1.成绩录入后一般不进行更改。由于教师个人原因,造成学生课程成绩失真、错误、缺漏,影响学生毕业、补考等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因客观原因不能登陆或录入成绩有误的,填写成绩特殊情况处理单,任课教师写明成绩由后台录入原因,由课程所属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报教务处修改。
2.因特殊原因,需要到教务管理系统后台变更单个学生成绩的,由学生所属系部出具学生成绩变更单,由任课教师填写变更成绩及变更原因并签字,任课教师所属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教务处,由教务成绩管理员录入。
四、成绩日常管理
1.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完成后,教务处由教务管理系统发布成绩信息,学生可有序进行成绩查询。
2.学期补考后,系部要及时统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及科目,同时对学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根据不同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的学业预警。
3.学生成绩实行学院和系部两级管理,系部负责学生成绩的查询、补考名单的统计和学生学业预警。
五、成绩单管理
1.学生成绩档案必须由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使用成绩专用纸直接打印,打印出的成绩单一式两份经系部及教务处盖章后,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校存档,成绩档案材料不得手写、涂改。
2.需向校外提供成绩单的,由教务处成绩管理员从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直接打印,并由系部盖章、教务处盖章后方可使用。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