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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taptapH5 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9-02 17:23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的通知精神,规范点点taptapH5学生自主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和规范学生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自主实习原则  

         岗位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完成。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扩大学生择业空间,将实习工作与学生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集中实习的基础上,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或学生随校集中实习中途退出后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自主实习,并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

二、自主实习要求

    (一)实习单位:符合国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满足实习要求的设施设备,实习期间保证实习质量和实习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有指导老师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指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申请自主实习的理由和实习单位进行审核,合理控制自主实习的学生人数,严把质量关。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一致,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对自主实习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按实习大纲要求检查学生实习,不允许借自主实习之名组织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学生: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学校和本学院(部)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习期间要虚心学习,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实习质量,确保生命财物安全。不允许借自主实习之名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自主实习申请程序

         未参加学校集中实习需要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学生需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和二级学院(部)申请自主实习并由辅导员指导提交自主实习相关材料,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学校管理员及时将学生基础数据信息上传并完善实习步骤;

         学生集中实习退出后由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平台上点击实习结束,由学校管理员将学生账号删除。待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和二级学院申请自主实习并由辅导员指导提交自主实习相关材料,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学校管理员及时将学生基础数据信息上传并完善实习步骤。学生自主实习所需材料如下:

         1.提交实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印章;

         2.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印章;

         3.提交实习单位提供学生实习岗位内容的简介,盖企业印章;

         4.提交《点点taptapH5自主实习申请表》,表格填写完整,需要学生本人、监护人、辅导员以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签字。(提交申请时请注意,由于跨省实习需经省教育厅批准,省外的自主实习学生请各二级学院提前联系,需备案通过后方可完善实习步骤)

         5.提交《关于接受学生开展岗位实习的证明》,盖企业印章;

         6.提交《监护人(或家长)自主实习保证书》,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以及联系电话;

         7.提交《企事业单位数据导入模板》,发送电子版。

         8.提交《学生信息数据导入模板》,发送电子版。

四、学校审核同意

         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特殊情况下,学校会对学生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实习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审核同意,不符合的学校审核不同意。

          1.实习单位无失信记录;

          2.实习单位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3.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4.实习单位未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发布黑名单中。5.实习单位不是虚假实习单位。

五、自主实习过程管理

    (一)自主实习的学生是学校在籍在册学生且不能为大一学生,需正常办理学籍注册、学费缴纳手续。

    (二)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安排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实地指导等方式,对实习学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学生自主实习期间应每日打卡、日报,并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校内指导教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度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

    (三)在自主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中途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应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四)自主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呈交相关材料,校内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自主实习学生考核工作参照集中安排实习学生考核办法执行。

六、自主实习安全保障

     (一)离校前,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对自主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包括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劳动保护法教育和实习纪律教育等。

     (二)学生必须带《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到实习单位报到,报到后学生或实习单位将学生报到情况反馈到学校。         (三)学生自主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投保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学生应立即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

七、考核评价  

       学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备案系统中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成绩进行评价。   

    

附件:

附件一  点点taptapH5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二  关于接受点点taptapH5学生开展岗位实习的证明.doc

附件三  监护人(或家长) 自主实习保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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