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事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使之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人员配置
单位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收集范围:涵盖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境)退(离)休材料等。
2、收集要求:及时全面收集教职工各类材料,确保真实、完整、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补充更正。
3、整理规范:按照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1、保管条件:设置专门档案库房,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柜、空调、除湿机、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保管环境安全。
2、保管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3、数字化管理:积极推进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存储,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利用水平。
四、档案的利用与查阅
1、利用范围:因工作需要,学校内部工作人员可查阅档案,外单位因公需要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2、查阅程序:查阅人填写《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说明查阅理由和范围,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查阅。查阅人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出具证明:因工作需要,可依据档案内容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实,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档案的转递
1、转递要求:教职工调动、辞职、辞退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转递程序:档案转出时,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详细记录档案接收单位、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密封档案。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及时核对并反馈回执。
六、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1、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对涉及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等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
学校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