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提醒》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点taptapH5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2025年5月12日
附件:点点taptapH5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提醒》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组织协调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学校成立以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助管中心、财务处、就业处、各院部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詹跃勇
副组长:张爱琴 杨富营 冯建业
成 员:王新安 翟章彦 陈建国 王自良 侯保清 李前伟 陈爱琴 于伟华 周婧琦 唐艳红 周 华 杨 霞 曹 源 王 黎 李 参 陈红丽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具体工作方案,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执行情况,研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与结果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侯保清(兼)
副主任:李建林 陶慧君 邵换峥
成 员:李林平 张明玉 张桂红 丁超君 曹学源 刘新刚 陈 增 张 贺 何彩连
主要职责:做好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及各种资料的备案,妥善保存工作记录以备查阅。
各院部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毕业生各类材料、照片、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等进行核对复查,做好登记表的逐项比对并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存在疑问的要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
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对象:2025年全体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2025年5月15日——6月10日
三、工作程序与具体工作任务
(一)学生自查
时间安排:2025年5月15日-22日
全体毕业生本人登录学信网自查学籍信息并将本人学籍查询页截图交给班级辅导员。
(二)辅导员审查
时间安排:2025年5月22日-28日
辅导员依据学生学籍查询页截图汇总本班学生名单并依据此名单核对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学籍档案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条件)。通过审查的学生信息报院部审查。
(三)院部审查
时间安排:2025年5月28日-6月4日
毕业生资格审查实行院部负责制,院部党政一把手是共同第一责任人。各院部要以学信网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会同教务处、就业处、财务处和学生处联合审定毕业生资格。要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比对无误的,院部要将比对过程文件妥善保存并在《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中注明“同一人”;比对存疑的学生要及时报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同时各院部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查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业成绩和注册情况等谨慎给出毕(结)业结论。对于暂未提供学历照片的学生要逐人落实,督促其补交照片,凡没有提交学历照片的,一律不办理毕业手续。
各院部要将本院部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数据(依照给定的数据格式)于6月5日前报学生处备案。
(四)学生处审核
时间安排:2025年6月5日-10日
学生处要将通过院部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数据进行再次审核,要求院部对于毕业资格存疑的学生进行再次审查。将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核的数据于6月10日前报就业处备案。
(五)就业处毕业生数据上报
就业处对学生处报送的毕业生数据进一步核实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核定,并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将核定通过的毕业生数据上报。
(六)工作总结
各院部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本部门的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材料逐部门、逐项进行查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学校进行处理,对于工作不细致、数据存疑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此项工作的总结和材料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合力对全体毕业生资格进行全面精准审查
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学生自查、班级核查、院部审查、学生处审核、就业处上报的工作程序,逐层把关、逐项落实。各院部、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学校工作方案拟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专门成立工作组,责任到人,注重工作过程管理、原始材料收集和工作总结。院部责任人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逐项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监管
学校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各院部、各相关部门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院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院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院部、各部门的监管,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