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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11:19 浏览量:

各院(部):

为全面掌握本、专科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于第十、十一周(2025.4.21-30日)开展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周(4月21日-4月25日):各院(部)开展教学自查工作。

第十一周(4月27日-4月30日):学校组织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院(部)需首先完成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部分院(部)进行实地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1.检查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学 PPT 等教学资源的完备性;教学进度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授课内容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检查课堂教学组织(如互动设计、重难点讲解)、学生出勤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等情况。

(二)实践教学情况

1.检查实验、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安排、教学组织是否严格执行实践教学大纲;分组合理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实验报告、实训记录、毕业设计过程材料等是否规范归档;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是否完整。

(三)学生学习状况

1.抽查学生课堂出勤、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质量等日常学习情况。

2.抽查班级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学习态度及效果,学院(部)在学风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四)教学改革与项目进展

查看未结项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教学工程项目(如一流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等)的阶段性进展,包括研究内容、实施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存在问题。

四、工作要求

自查阶段(第十周):各院(部)需成立自查小组,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形成《院部期中教学自查报告》,于4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督导办公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图书信息楼楼 605室),抽查阶段(第十一周):学校检查组将通过查阅资料、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院(部)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检查。

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院(部)需制定整改方案,于本院部检查结束后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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